攀石大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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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阳朔攀岩节抱石赛竞赛规则 

  1. 抱石赛进行两轮(称预赛和决赛),进入决赛的名额为12人。
  2. 每轮比赛的线路数量为4条。
  3. 线路相关:
    1】线路高度:出于安全考虑,运动员身体最低部分坠落到垫子的有效距离不得超过3米。出于相同的考虑,不应设计向下窜跳的动作。
    2】每条线路的裁判工作包括两名裁判(线路保护员)。
    3】每条线路开始的地方必须有一个预先设计好的而且必须使用的起点。每条线路的起点必须用区别于线
    4】路其它支点的颜色表示出来,且各路线必须一致。定线员设计的起始支点可标明是用左手还是右手
    5】抓握到线路上某一特殊支点可得到奖励分。该点的位置由定线员确定。
    6】结束支点的颜色必须与起始支点的颜色一致。
  4. 观察路线
    1.预赛时为不隔离赛事方式进行,及所有参赛队员可以观看其他人攀爬。
    2.决赛时观察路线是路线规定时间的一部分,而无单独观察路线的时间。运动员观察路线期间必须在规定的观察区内。不允许攀上岩壁或站上其它设备或装置。不允许与观察区外的任何人进行交流。他们只能向裁判长、项目裁判或该线路的路线裁判弄清线路情况。
    3. 观察线路时不能跳起来触摸支点。
  5. 攀登程序
    5.1.比赛的每一轮,运动员必须攀爬3条线路。一条线路结束后,运动员有与路线规定时间相同的休息时间。  
    5.2.预赛时间的为在5分钟,决赛时间为4分钟。  
    5.3.一条线路上运动员身体全部离地视为开始攀登。
    5.4.规定时间最后一分钟将用固定的信号发布。
  6. 攀登的终止
    6.1.双手抓握最后一个支点,并裁判宣布“OK”,视作完攀。
    6.2.返回地面或规定时间到,攀登结束。
    6.3.运动员超出线路边界或使用禁用支点,将被终止攀登。
  7. 技术故障
    7.1.若技术故障在运动员攀登过程结束前得到排除,则应给予其继续攀登的机会。
    7.2.若运动员选择继续攀登,则该技术故障视为结束,并不再受理申诉。
          若运动员选择不继续攀登,则他们将在本轮比赛结束后重新进行攀登。
    7.3.在故障发生时运动员允许保留剩余时间,至少两分钟。
  8. 每轮比赛后的排名
      a)、完成线路的数量;
      b)、完成线路所攀登的总次数;
      c)、奖励点总数;
      d)、得到奖励点所攀登的总次数。
  9. 比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属阳朔攀岩节。
  10. 任何对官方决定的申诉按ICC的诉讼程序执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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